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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天攻的悲剧】(2 / 2)

结果天攻第一次抢劫的人,看似是~个白白净净的胖子,穿着富态,似乎是野火镇上的一个什么小商贩。

可恰地精领主在草丛里蹲了好一会儿,全身被虫蚁咬了一个饱,才扯开嗓子喊了一句:“此山是我开。”之类的各族通用的抢劫套语。

可结果””“此”字说出口的时候,对方这个白胖子就脸色一变。

“让…”字吐出来的时候,这个肥羊就已经飞身跳了起来,等天攻说出“是”的时候,肥羊已经掉头跑出了二十步!

等这句话喊完的时候,这个胖子已经跑得连影子都看不到了!那惊人的速度,别说是影子了,就留下了一路烟尘!!

原来这看似白白胖胖的被天攻当成了肥羊的家伙,真实身份是被拜占庭帝国通缉了多年的一个厉害的飞贼,一身轻身功夫大陆罕见,外号“没影摸着天”!无数商家联名出了赏金,多年来不知道多少厉害的佣兵武士团打他主意,却没一个能追得上这家伙。

第二次抢劫,换了一条稍微过往行人多一些的道路,远远的来了一辆马车,那马车华贵,想采一定夫有油水可捞,地精领主跳到路中心,又喊出了那一句抢劫匪徒的行业惯用口号。

可结果这次马车停下,那赶车的马夫眼看路上遇到劫匪,居然也不害怕,只是一笑,坐在车上打量了这个地精两眼,嘲笑到“多少年没遇到敢抢劫我们的盗匪了,没想到第一次居然就遇到一个跑到这里乘的地精。”

天攻正要说话,从马车车厢里走出一个老得几乎就快如上的老头子,那老头子穿着长袍,尖尖的兜帽,那老头子的相貌,天攻没看清,只是对方胸口别着的一枚金制的徽章,却闪闪发光,亮得刺眼!

天攻毕竟不是那些没有见识的普通地精,他好歹也是一个地精领主,自然有几分见识,一看这徽章,就立刻意识到:自己又悲剧了。

果然,对方念了一句咒语,一道巨大的闪电就把地精领主直接轰到了路边的旷野里去了。晕过去之前,天攻还心中悲叹了一声:妈的,遇到高级魔法师了,…

第三次抢劫 ,没有第三次了。

两次抢劫花掉了天攻两天时间,他饿了两天,头昏眼花,连走路都打晃了,地精领主虽然鲁莽,却也明白,凭自己现在的状态,连铁棒都提不动了,真跑去抢劫 遇到了人,还不一定谁抢谁呢!

思前想后,走投无路的地精领主只能重回野火镇里,一咬牙,把自己那根大铁棒卖给了一家铁匠铺子。

那铁棒可是上等的材料质地,分量十足,铁匠铺子的人也坏,见它是一个地精,就欺负它不懂得行家,明明那铁棒卖了,换一个金币也够了,却只给了它六个铜板。

可恰天攻拿着六个铜板,换了几块面饼,咬牙维持对付三天了,再次粮食告馨。

不过它之前有了卖铁棒的经历,最后却想起来:铁棒可以卖,那老子身上的这套铠甲也能卖了二它身上这可是一套标准的罗德里亚骑兵团的骑兵甲,上面的铁片都是上好的材料打造,里面的内衬底子都是上等的牛皮!这么一套铠甲的造价就有一个金币!

这套铠甲一直是天攻心中极为喜爱的一它虽然是地精领主,但是在遇到夏亚之前也从来没穿过这么精良的人类制造的铠甲。

肉疼了好久,终于敌不过肚子里轰天的叫唤动静,咬牙跺脚下了决心 只是这次天攻终于聪明了一些,它想出了一个“天才“的主意来。

铠甲上面那么多铁片,可以拆开来卖就是了,需要的时候卖一两块,只要能支撑几天,说不定就能等到夏亚那个家伙回来。这样的话,铠甲虽然少了几片铁叶子,也好歹比整个儿全部丢了要强得多。

可恰的地精,简直比上鳖还上鳖!这铠甲卖的就是打造的上艺!它把好好的一套完整的铠甲拆了开来,今天卖一片,明天卖一片,却只卖出了废铜烂铁价。

不过还在这么一身重铠,也有那个几十斤的分量,靠着卖这个,居然又支撑了不少日子。

最后铠甲上的铁片卖光了,就剩下了一个底子,可怜的地精再次面临饥饿的问题。

这次它在野火镇上待了那么多天,终于找到了一条好的活路:

乞讨!

对于地精来说,它是完全不懂得所谓乞讨是什么意思的。它只是亲眼看见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和自己装扮相仿的家伙,每天蹲在道路和城门墙角的地方,一路叫喊,很快就过路的人随意丢下一两个铜板。

地精大爽:原来来钱这么容易,好,本领主也这么干!

它当即就寻了进城门之后道路上最热闹的路口,就往那儿一蹲,掏出从垃圾堆了拣来的一个破碗就往面前一放。

结果果然来钱了!毕竟这野火镇里,乞讨的不少 但是他妈的,就算是在见多识广的人,你见过一个地精当街乞讨么?!

这么新鲜有趣的事情,自然吸引了不少路人,那些路人看着新奇,也颇有犬方的人就随意打赏,很快不到半天,天攻面前的那只破碗里就,装满了铜板!

天攻大爽,却不知道已经惹来了麻烦。

原乘这世上任何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野火镇上无好人,就连这些乞讨的家伙也都自由组织。每天乞讨所得,大家晚上回去之后再由首领平均分配,这样所有的乞丐大家都有饭吃。

天攻这么一出面乞讨,占了街头最好的地方,还吸引了大部分路人的目光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镇子里一共就那么多行人,大家都把身上的零散钱施舍给这个地精了,那么其他的乞丐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这还了得?!敢抢咱们堂堂的野火镇乞丐团的生意?!

结果,天攻得了一大碗铜板,还没来得及去买些吃的,刚走到街尾就被一群乞丐给围住了。

若是往常,它天攻的本事,还怕这群泥腿子?

只是这个时候,已经连续饿了那么多天,走路都两腿发飘,多少天没沾过肉尾了,每天就吃两口面饼硬撑,肚子里那么多天没见油水,身体软的仿佛一团棉花,又没有了趁手的铁棒武器,结果,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堂堂的地精领主天攻,曾经和奥丁武神黑斯廷都正面抗衡过的地精强者,天攻大人 却被一群乞丐打得抱头鼠窜,这一天,野火镇上的人看见了一副有趣的场面:一个地精被一群乞丐追得满城乱窜。

这镇子里乞丐实在不少,其中身强力壮得足足有一百好几十人!而且又是本上作战,道路熟悉,最后把天攻堵在了一个,巷子里狠狠暴捶了一番,把个堂堂得地精领主打的满头包,临走的时候,那丧尽天良的乞丐团的头子眼看天攻穿的那条裤子是军中作造,料子相当不错,居然还把天攻的裤子给扒了走”

可恰天攻连最后一条活路也被断掉了。跌跌撞撞起来之后,光着屁股在镇子里转了一天,最后找到了一条破麻袋,捅穿了之后套在身上,就算是勉强代替裤子了。

它这下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城里的乞丐团视它如仇敌,它连乞讨都不能,如果再敢当街乞讨,直接就是一顿暴打。

天攻心中气苦郁结,想起自己在家里的时候前呼后拥,威震红色旷野,现在落魄如此,不由得悲从心来。

这要是换了别人,干脆就抬腿走人,回家算了!只要回到部落里,它就又是一个风光的领主。

但天攻可不这样,它越发的执着起来,心中一片痴心,只想找到“老婆”最后咬牙:老子都吃了这么多苦头了,如果不找到奥克斯就这么回去,岂不是全部都白费了!不回去,坚决不回去!!

大概是这份痴情,终于感动了老天,今天天攻这天坐在城门外的城墙根子那儿,眼巴巴的看着道路的前方,终于等到了夏亚的到来!

夏亚一问才知道,在见到自己之前,可怜的地精已经饿了三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每天就只能在城里的水井旁灌上一肚子凉水 总算混一个水饱吧。

如果再见不到,恐怕这位威震红色旷野的地精猛人,曾经力扛黑斯廷的地精强者,真能在野火镇这种地方活活饿死呢。

可怜,实在太可怜了。”夏亚也唏嘘了一番,拍了拍地精的肩膀:“想吃什么,和本大爷说!今天遇到了我,以后,管饱!”